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贺村镇永兴坞村中心区景观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江山市贺村镇永兴坞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造价约为167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停车场铺装、道路铺装、花坛挡土墙、小品、庭院灯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贺村镇永兴坞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7日至2014年7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公司办公室(江山市江城北路11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贺村分中心四楼招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贺村镇永兴坞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晓凤 电话(传真):0570-4578896(633124、69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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