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LGJS140704—027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龙港镇康尔微晶河北岸彩虹大道至东一路道路工程 三、工程地点:龙港镇 四、工程概况:工程造价约62万元 五、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要求:45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 温州市范围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提交材料:1、交易证、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管理班子(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及复印件; 3、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 4、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 十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 十三、代理单位联系人: 戴先生: 0577-687566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577-68099711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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