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628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麻涌一中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投 标 须 知 为使本工程项目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明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麻涌一中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DGMC2014078) 2、工程规模: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3、工程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4、招标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二、招标范围 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内容进行施工,主要包括破损混凝土路面改造、花坛改造、围墙工程、绿化改造等。 三、中标方式 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最高限价为: 最高限价为:662988.65元,单列文明施工措施费:17723.99元。 注:该工程招标控制价:742024.69元(含文明施工措施费:17723.99元)。经招标单位研究确定,本工程最高限价已按下浮率 8.465%下浮 五、承包方式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单位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等; 4、中标单位中标后,不能把该工程转包(转卖);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得分包。如果发现,严厉处罚。 六、结算方式 1、变更工程须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招标单位共同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出具《工程项目变更通知单》。 2、可能引起工程量变化、费用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变更,招标单位与中标企业应及时办理好《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招标范围以内或以外的增减工程结算价要按商务标的中标价与镇财政评审小组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之间的下浮率下浮。 计算公式:增减工程结算价=增减工程造价×(商务标中标价/财政审定的工程造价×100%) 3、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完成在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增加工程。若本工程出现招标图纸范围外的增加工程,招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进行建设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 七、合同条款 1、工期:总工期为40日历天,该工程必须在2014年8月28日前竣工。 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保质保量,工程不合格的不予验收结算。 3、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 (2)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 (3)余下5%的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保修:按照相关规定。 5、奖罚:工期每延误一天罚10000元,不设提前奖。 合同专用条款: 1、中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文件中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于定标当天或第二天到建设单位处报到,违者对中标单位处予3万元罚款。 2、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结果后3天内,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人员、施工机械以及开工需要的建筑材料进场准备施工,逾期未进场按30000元/天处予罚款。中标单位必须在定标后7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不平衡报价调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委托招标单位进行调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张,中标单位确定中标结果后3天内必须完成石材的订货,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文本进行备案,否则建设单位有权自行采购,采购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3、投标单位投标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详细的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表(具体到每天的进度); (2)施工总平面图; (3)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含人员、机械及材料安排等; 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取消其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结果后5天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方案),逾期未提交按5000元/天处予罚款。 4、若中标单位未能按照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限3天内整改。不整改或整改结果达不到建设单位要求的,招标单位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产生的所有费用从与中标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总额中扣减,并扣减对应费用之20%管理费用。 5、中标单位必须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10天将施工班组上报给建设单位备案,班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建设单位存档(提供原件核对),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本项目承接业务。如因施工质量、劳资纠纷、延误工期等被麻涌镇重点工程办公室列入黑名单的,今后不得在麻涌镇财政投资项目承接业务。中标单位若聘请被麻涌镇政府列入黑名单的班组,每被发现一次处予1万元罚款。 6、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须提交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给建设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有60%以上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投标单位在签署的合同中须附上拟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作为合同专用条款的附属资料,不具备上述条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麻涌镇黑名单,取消其麻涌镇所有财政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伪造管理人员资料骗取中标的,将列入麻涌镇黑名单,取消其麻涌镇所有财政投资项目投标资格。 7、商品混凝土、钢筋等重要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必须报建设单位备案(涉及商业机密部分可隐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方可供货。否则处予此建筑材料施工合同价金额5%的罚款。 8、中标单位出现三次延误节点工期,每次超3天,累计达10天的,建设单位提取银行保函,同时与中标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并呈报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9、本项目参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实行实名制管理,由镇住房规划建设局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0、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发生变化,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分项工程费: 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应按以下方法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①按省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计价规定以及投标当月的人工、材料价格计算预算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 ②变更工程项目的材料价格应执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参考信息价;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参考周边城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信息价以及本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各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颁布的,由建设单位会同镇财政分局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③有关工程造价计价规定不明确的以及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明确以及制定补充定额。 八、有关说明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认真分析投标须知、图纸等文件,同时仔细勘探工程施工地点,充分估算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和增加的工程成本,以利于投标报价。本工程的招标单位不统一集中投标人踏勘现场, 如果投标人要踏勘现场的,请于投标前实施。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为:市政工程。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且企业的信用档案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示中必须为可用状态。 4、所有施工设备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方面的要求。 5、承包人要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做好醒目的安全标志,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5万元,汇款或转账(收款单位:东莞市麻涌麻建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所,开户行:东莞银行麻涌支行,账号:500058176806023)。 7、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进度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现场设1名长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负责。 8、投标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9、由于本工程工期紧迫,投标单位必须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内组织机械、人员进场开工,不得拖延开工时间,每拖延开工一天,处以人民币 10000 元的违约金。 九、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提交履约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 2、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结果后三天内必须进场施工,超过5天不进场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由我所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请主管部门进行信用扣分和取消该施工单位在我镇进行投标活动的资格两年。 3、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必须跟招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如履约保函未办理完毕可以承诺书代替,不影响合同签定)。 十、其它: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时出席投标会。 2、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交在已编制好的投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须提交); ③投标函; ④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⑤施工组织方案 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 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经理的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以上所包含的内容须装入文件袋用纸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在投标现场递交。 3、本工程为含税造价,必须凭麻涌地税分局的税票收工程款。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5、中标后,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要对施工图纸进行确认后,中标单位要严格按图纸施工。 6、投标时间、地点: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麻涌镇公安宿舍楼1楼33号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3时,超时作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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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8至 201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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