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6333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高新区2014年~2017年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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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通高新区2014年~2017年绿化养护工程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资格后审) 1、南通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的南通高新区2014年~2017年绿化养护工程已经南通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高新区。 ⑵工程规模:南通高新区西区朝霞路、碧华路、金桥路、青岛路、大连路、行根路等。注:碧华路、金桥路西段(石江公路向西段)养护期于2015年7月起。 ⑶计划工期:3年,2014年8月至2017年7月,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注:碧华路、金桥路西段(石江公路向西段)养护期于2015年7月起。 ⑷质量要求: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⑵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⑶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申请人近三年内有类似单项工程(绿化养护或施工)业绩(以招标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信誉良好;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方案;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200万元以上工程; (8)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xml:namespace> 9、招标人将于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0、投标截止时间: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0、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本工程招标采用综合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1、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必须入帐。 12、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 (2)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高新区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3-86028906传真:0513-86028907 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13-86028907传真:0513-86028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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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8至 2014/7/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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