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委托就黄浦区风景区市容辅助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HPZFCG14-10388
2、项目名称:黄浦区风景区市容辅助管理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包件一:采购“风景区市容辅助力量84人”——主要负责风景区的市容辅助工作,预算金额362.88万元
包件二:采购“风景区市容辅助力量89人” ——主要负责风景区的市容辅助工作,预算金额384.48万元
包件三:采购“风景区市容辅助力量161人” ——主要负责风景区的市容辅助工作,预算金额695.52万元
(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服务周期:为期一年。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3、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劳务派遣的相关说明;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请见招标文件;
7、福利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劳务派遣的相关说明;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4年7月9日- 2014年7月15日9:30-11:00,14:00-16:00(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8室报名,资料准备齐全的供应商可以带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7月16日上午11: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下午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4日(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请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九、开标:2014年8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4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采购人: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延安东路300号西14楼
联系电话:63260354
联系人:陈震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8室
联系电话: 63296704
联系人: 黄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