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2014年度景宁县省道养护工程,项目包括2014年丽水市S330(瑞东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景宁境)、2014年丽水市公路安全保障专项工程(景宁境)(S228云寿线边坡处治工程)、2014年S228云寿线(景宁境)安保工程。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文件浙公路复【2014】134号文《关于丽水市2014年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以及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文件浙公路复【2014】98号文《关于2014年丽水市国省道公路安保工程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并已列入景宁畲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养护计划。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养护资金为省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量清单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ingning.gov.cn)、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4年度景宁县省道养护工程位于景宁县境内,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合同段。实施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一、2014年丽水市S330(瑞东线)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景宁境),实施里程11.060公里,其中包括:景宁段K126+000~K133+000(长7.000公里),景宁段K137+000~K139+000(长2.000公里),景宁段K141+000~K142+000(长1.000公里),景宁段K144+000~K145+060(长1.060公里),主要内容为主要内容为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73742 m2的碎石纤维封层及路肩硬化等。 二、2014年丽水市公路安全保障专项工程(景宁境)(S228云寿线边坡处治工程)位于S228省道K41+425~K61~586处,共7处,处治面积8451.7m2,以绿化为主,部分为挂钢丝网防护。 三、2014年S228云寿线(景宁境)安保工程,主要内容为S228云寿线(景宁境)K46+830~K57+060段安保工程,共更换A级加强型护栏4.942km。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 7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jingnin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网址: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及参考资料可到景宁畲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工程科(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城西路189号)不记名复印,复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2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费每份 500 元,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万元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拒绝其它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行帐号:2010 0003 9238 02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银行汇票方式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票据递交到中心财务人员处;以银行转帐、银行电汇交纳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投标时须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到中心财务人员处核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30分至 9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招标人定于2014年 7 月28 日 9 时 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原件。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城西路189号 地址:江山市鹿溪南路78幢22号写字楼 邮编:323500 邮编:324100 联系人:朱少华 联系人:张 平 电话:0578-5091039 电话:0578-2789773(13735907408) 传真:0578-5086121 传真:0578-2789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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