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龙眼营路等市政道路及排水沟维护改造项目零星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龙眼营路等市政道路及排水沟维护改造项目零星工程施工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区教苑路、团结路、太古桥、双庵小路、待御巷、修文西路、联盟巷、龙眼营路、北庙路、洋老巷、咸鱼市、后巷、大修厂路、风皋巷、诗管巷、金老鼠通道、浦头小巷、胜利路电力边通道、巷口小学通道、华港路、霞田下、泗洲河东侧小路、泗洲路、江滨小学门口、名流小学外通道、八中边通道、东岳中转站边通道等27条市政道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排水沟清理修复长度约300m,沥青修补覆盖约4065.4㎡,检查井、雨水井盖修建(含底座)共30座等零星项目;工程预算价为568273.7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总工期1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咨询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代建单位:无; 2.6.3.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应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5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12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账户: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前汇达指定帐户,指定帐户以潜在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网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提供的帐户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zzjs.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 com)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9.1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2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缴交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漳州市延安北路52号 邮编:363600; 电话:18959637610 联系人: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楼(市委党校旁),邮编:363600; 电话:0596-2667020 传真:0596-2667020 联系人:小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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