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市沙坡头区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工程已由中卫市人民政府市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国家及自治区投资,招标代理为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森林植被恢复异地造林工程
2.2建设地点:沙坡头区蒿川乡韩套村辖区的山坡。
2.3建设内容:荒山造林5000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整体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资质,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工程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委托人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在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为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永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新区 地 址:中卫市鼓楼东街三小综合楼二楼
邮 编:7550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詹杰 联系人:刘静
电 话:13739547225 电 话:0955-7021429
传 真:0955-702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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