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于家堡高铁站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滨发改投资发[2014]16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市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2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市政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于家堡高铁站绿化景观工程,该项目位于中心商务区,东至新金融大道、南至金河道、西至融义路、北至新港二号路,占地面积7.46万平方米(不包含高铁站房)。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滨海新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于家堡高铁站绿化景观工程,主要包括广场铺装、道路、排水、绿化景观工程,广场铺装面积约4.102万平方米,排水管径最大约为DN1000。本工程投资约为2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2.4 | 工期要求:2014年09月01日 至 2015年04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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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 4、本工程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8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需提交1760万元诚信保证金,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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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标报名方式
|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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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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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17日至2014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广东大厦401室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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