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鸭山市南市区十三、十四号地块和富旺路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十三、十四号地块绿化面积为:19744m2;第二标段:富旺路绿化面积为:9060m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南市居住区。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08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09月30日,总工期:57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7月10日至2014年07月16日15时前,到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建设大厦1楼)报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联系人:杨崇红,电话:0469-4275546。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被授权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报名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班子成员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岗位证书,工长、质检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复印件。黑龙江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交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准入手续。 4.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时在双鸭山日报及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网址:www.hljztb.com)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双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鸭山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冷库小区12号 招标代理机构:双鸭山市丰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一楼 联 系 人:张艳 联系电话:0469-4284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