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812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嘉兴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农民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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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农民公园景观工程?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农民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及财政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农民公园景观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26000平方米,铺装面积约1000平方米,给排水管道约850米,道路长约300米,厕所一座,建设造价约199万元;计划工期:20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招标范围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农民公园景观绿化、铺装、给排水、道路、厕所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ml:namespace>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主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海宁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海宁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海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昌街道东郊社区地址: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F座四楼 邮编: 314400 邮编:314400 联系人: 电话: 13732586997 电话:0573-80701567 传真:传真:0573-8722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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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11至 2014/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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