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源东中心学校室外景观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中心学校室外景观附属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造价约27.7万元。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拆除原有花坛、苗木,铺装园路及绿化苗木种植养护等。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中心小学校园内。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有其他工程中标除外)。
2.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城乡和建设局或金东区城乡和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三、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职称专业人员资格认定原则: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第五条第(七)款的原则进行认定。);4、《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该手册必须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章,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的单位除外);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招标公告第2.2、2.3、2.4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等。
注:以上证书及证件指经年检合格后的证书(证件)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五、报名时间:2014年 7月11日——7月 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 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东莱路969号东二楼)
联系人:胡老师 、曹珊 联系电话:13757982826、0579-82383456
七、报名结束后由建设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按通知领取相关资料。
八、注意事项:所有符合条件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将
拒绝其参加金华市金东区教育系统后续一个年度的投标。
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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