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颜村铺乡高常庄至龙王庄镇邢庄村道路工程(高常庄段)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批准文号为豫财预[2012]214号,项目资金为省补资金,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范县公路管理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名称:范县颜村铺乡高常庄至龙王庄镇邢庄村道路工程(高常庄段);
1.2建设地点:范县颜村铺乡;
1.3建设规模:全长共计约1000米道路;
1.4项目总投资:约170万元;
1.5资金来源:省补;
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1.7工期:5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2.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业绩要求: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
2.7信誉要求:近三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对不良行为的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如无此类情况应附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8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出具时间在公告期间内);
2.9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必须按豫建建[2013]15号文到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不记公司名称方式报名,报名时不审查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2投标人须将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和以下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外封只写项目名称,加封密封条。
3.3须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函(格式自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函要求说明报名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人姓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本单位人员)、手机号码、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等内容。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投标无效,后果自负)
3.4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在濮阳市范县人民大道名典假日宾馆(详见宾馆大厅指示牌)携带按本公告要求的密封材料进行报名。
3.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大厦三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5265219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7701717、1310393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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