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中舍花园棚户区外购耕植土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 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舍花园棚户区外购耕植土工程。 2、工程地点:中舍花园棚户区内 。 3、工程规模:外购耕植土约为31840立方米,投资额约98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及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为10日历天,计划2014年7月25日开工。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外购耕植土、施工图范围内的地形整理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三 级及以上资质(标时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月-2014年6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上海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本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其他地区有类似情形,可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公告及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2日9:00—2014年7月18日18:00。 地点:盐城东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南楼七楼701室 联系人:孙建标 电话:13770024877),报名时须带法人单位介绍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单位名称: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盐城分行 ,账号:7101 0142 1000 1414。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五楼财务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十、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68820911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华 联系人:孙建标 联系电话:0510-68820510 联系电话:13770024877 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510室 地 址:盐城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南楼七楼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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