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叁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市外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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