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南长沙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09390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已分别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招【2013】29号文、望发改招【2013】28号文望发改招【2013】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2.1.1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项目概况详见下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类型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起止工程造价(万元)
1银杉路(北段)市政新建北起普瑞大道,南至银星路,全长约2.061km,为城市主干道。银星路—普瑞大道    11,500 
2银星东路市政新建西起银杉路,途径万家塘路、潇湘大道交通道,东至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全长约0.927km,为城市主干道。银杉路—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     4,500 
3月亮岛路(东段)市政新建西起银杉路,途径万家塘路、潇湘大道交通道,东至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全长约0.956km,为城市主干道。银杉路—潇湘大道北延线景观道     6,500 
合计   22,500

备注:以上数据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1.2标段划分: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三条道路按一个标段实施施工总承包招标。

2.2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

2.3计划工期:其中银杉路(北段) 为420天(日历天);银星东路为400天(日历天);月亮岛路(东段)为400天(日历天)。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质量标准: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6质量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排水、中水、亮化、电力埋管、交通设施及人行道附属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具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3.3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近三年(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5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任何在建项目,近三年(2011年6月至2014年6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3.6 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和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至少配备21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在长沙市范围内最多可兼任不超过3个项目;

3.8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3.10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

3.14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潇湘大道交通道一期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报名。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4.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5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4.3报名要求: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全部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套(要求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性审查的内容之一;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至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款项来源处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银杉路(北段)、银星东路、月亮岛路(东段)道路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时由投标人提供银行进帐单原件。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和进帐单未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的,将导致资格基本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账号如下:收款单位: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账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拨付账户。

六、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6.1本项目确定入围单位采用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6.2集中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14年7月2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2日当日上午10:00时前到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逾期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若时间如有变动,则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

6.3集中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6.3.1各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携带当月有效介绍信并携带下列资料到本招标公告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另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资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长沙市以外企业有效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企业类似施工业绩原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类似施工业绩原件【以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③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料:职称证书原件。④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资料:由投标人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的文件原件(任命文件须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岗位证书原件(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⑤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

⑥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网址。

6.3.2所提供的证书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查询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6.4投标人提供的集中基本资格审查资料内容须与其报名时提供的复印资料一致。

6.5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参加集中基本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6.6集中基本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出入围通知书。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集中基本资格入围的投标人持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八、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湘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地  点: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景观道6号滨江新城展示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89607652传    真:0731-89607652邮   箱:87402607@qq.com

招标代理: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606室 邮    编:410002                          

联 系 人:刘月玄、王丹            电    话:0731-85226831       传    真:0731-85226831电子邮箱:hunanxinquan@163.com

报名期限: 2014/7/142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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