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4]第008号 开标时间:2014-08-1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JZ招字[2014]第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占村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已由长乐市发展与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08]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首占村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控制价71.7946万元,发包价:63.3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首占村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绿化种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纳博创(福建)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待定 ; 2.6.2.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按规定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其中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完延续注册),(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所持为一级临时建造师证书的,按以下要求办理:(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 15 日至2014年7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无记名的形式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每份人民币 50 元,图纸每套人民币 150 元,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获取采用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的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保证金用途:首占村拆迁安置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本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13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园林专业的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到场登记核查;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或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登记核验;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因续期注册被收回的,请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乐市首占镇首占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乐市首占村 邮编:350202; 电话:13799944680 传真:0591-28980134 联 系 人:郑建清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2号金百合大酒店附属楼三层,邮编: 350003 ; 电话:0591-87856057 传真: 0591-87678286 ; 联系人: 小郑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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