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对晋江市夜景照明工程(二期)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工程设备及安装服务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QZLQ2014006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是投标LED灯具产品制造商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对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义务,按照投标承诺配备相应数量的维修技术人员。若中标供应商为非泉州地区的企业,则于确定中标后 15个日历日内由中标供应商在泉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全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作为产品售后服务机构。或者也可以委托泉州地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负责对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委托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售后服务协议,并按照投标承诺配备相应数量的维修技术人员。
3.5近三年内在泉州区域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4、招标文件售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于即日起,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每套300元,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4年07月11日]至[2014年07月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14年08月01日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4年08月01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拓6#楼二层开标室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会通过晋江政府采购网(http:// app.jinjiang.gov.cn/zfcg)、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
10、采购单位: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地址:晋江市新华路
采购单位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5859793221
11、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拓6#楼二层 邮编:362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507698 传真:0595-22507398
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友谊支行,帐 号:1408829109008027189
12、本次采购不允许整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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