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东城区河滨公园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印江自治县东城区河滨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印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印江县东城区 2.2概算投资:约 3304万元 2.3建设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地方自筹 2.4计划工期: 8 个月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叁年企业类似业绩 1个,近叁年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或建筑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2014年 7 月 18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材料验原件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贰份)。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2014年 7 月1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资审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印江自治县门户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9. 其他: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三日内,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到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针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配备作出书面承诺,无法定代表人到场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 文 军 电 话:15121625914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常 青 电 话:13885610996 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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