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ZJS201303276 工程名称南山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建设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7月1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7月20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山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建设改造工程(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城建发(2012)59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位于南山北部景区内; 2、工程规模: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面积约2735.68平方米,其中,木门窗Ⅰ标段1189.49平方米,木门窗Ⅱ标段1546.19平方米; 3、工程估算总价:699.40万元,其中木门窗Ⅰ标段估价302.55万元,木门窗Ⅱ标段396.85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每个标段分三批供货,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第一批辅框3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第二批门窗6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第三批8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2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木门窗Ⅰ标段内容为:入口管理用房、文心楼、隐山谷服务用房9、隐山谷服务用房7、隐山谷服务用房8、九华驿站的仿古木门窗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仿古建筑工程Ⅰ、Ⅲ标段门窗);木门窗Ⅱ标段内容为:隐山谷服务用房2、3、4、5仿古木门窗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仿古建筑工程Ⅱ标段门窗)。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2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市优(优等品)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要求为木窗(门)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陆万圆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71360596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差额保证金:本工程定标结束后,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满分为100分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材料样窗(2分) 本项目为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木材采用核桃楸的集成材,加工形式参照《营造法源》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材料样窗,由评标委员会对材料样品的外观、材质、规格、式样进行综合评定;材料样窗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废标。 (3)投标材料质量的可靠性(5分) 材料性能、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的原件; (4)技术方案(8分) 进度、质量、安全文明、人员及机械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 (5)售后服务承诺(4分) a、要求售后服务应答时间为1天,质量问题处理时间为3天,符合规定的得1分; b、要求产品保修时间为2年,符合规定的得1分;产品保修时间为3年及以上的得2分; c、要求质保期满后保证材料及其附件2年优惠不变价,符合规定的得1分; (6)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提供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节能环保型仿古木窗(门)采购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得1分,没有不得分; 八、招标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4年7月16日00:00至2014年7月20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合同价的10%,辅框安装完成后10天内再付合同价10%,第一批门窗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天内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批门窗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10天内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至80%,尾款在竣工一年并审计完成后20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另有10%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2年后的20天内支付。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4年7月16日00:00至2014年7月20日 24:00 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函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三楼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朱海燕 电话:0511-8503003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风景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南山风景名胜区北部景区建设改造工程(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城建发(2012)59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工程地点:位于南山北部景区内; 2、工程规模: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面积约2735.68平方米,其中,木门窗Ⅰ标段1189.49平方米,木门窗Ⅱ标段1546.19平方米; 3、工程估算总价:699.40万元,其中木门窗Ⅰ标段估价302.55万元,木门窗Ⅱ标段396.85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每个标段分三批供货,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第一批辅框3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第二批门窗6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第三批8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2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木门窗Ⅰ标段内容为:入口管理用房、文心楼、隐山谷服务用房9、隐山谷服务用房7、隐山谷服务用房8、九华驿站的仿古木门窗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仿古建筑工程Ⅰ、Ⅲ标段门窗);木门窗Ⅱ标段内容为:隐山谷服务用房2、3、4、5仿古木门窗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仿古建筑工程Ⅱ标段门窗)。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2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6、质量要求:市优(优等品)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要求为木窗(门)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出具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审查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差额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陆万圆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71360596666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标。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招标人合同总价的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3、差额保证金:本工程定标结束后,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满分为100分 (1)投标报价分值计算(8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材料样窗(2分) 本项目为节能环保型仿古木门窗,木材采用核桃楸的集成材,加工形式参照《营造法源》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材料样窗,由评标委员会对材料样品的外观、材质、规格、式样进行综合评定;材料样窗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废标。 (3)投标材料质量的可靠性(5分) 材料性能、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同时提供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的原件; (4)技术方案(8分) 进度、质量、安全文明、人员及机械的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 (5)售后服务承诺(4分) a、要求售后服务应答时间为1天,质量问题处理时间为3天,符合规定的得1分; b、要求产品保修时间为2年,符合规定的得1分;产品保修时间为3年及以上的得2分; c、要求质保期满后保证材料及其附件2年优惠不变价,符合规定的得1分; (6)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提供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节能环保型仿古木窗(门)采购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得1分,没有不得分; 八、招标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 2014年7月16日00:00至2014年7月20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付合同价的10%,辅框安装完成后10天内再付合同价10%,第一批门窗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10天内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批门窗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10天内后付至合同价的60%,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至80%,尾款在竣工一年并审计完成后20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另有10%的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2年后的20天内支付。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4年7月16日00:00至2014年7月20日 24:00 5、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函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三楼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朱海燕 电话:0511-8503003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