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宁德市霞浦小沙工业集中点二期路网道路工程——松山路、长青路
信息编号: 2211026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宁德市霞浦小沙工业集中点二期路网道路工程——松山路、长青路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闽安华[ND-2014]招字第031号
开标时间:2014-08-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公告
闽安华[ND-2014]招字第0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小沙工业集中点二期路网道路工程——松山路、长青路已由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霞发改 [2012] 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霞浦小沙工业集中点 ;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包括两条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2.332公里。其中:松山路长1.321公里,宽30米;长青路长1.011公里,宽12米;松山路桥梁一座宽30米、跨度10米。本次招标规模约5116万元(含预留金2436549.0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4.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 代建单位:           无               ;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如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延续注册期间须出具延续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投标人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照闽建[2013]5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手续的证明复印件。(可上网下载,以进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用档案—建筑业—省外企业栏目可以查询到备案企业和人员登记相关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 7 月 16 日至 2014年 7 月  22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霞浦县九大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及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如投标人需要招标图纸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8月8日 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霞浦县九大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如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证书在延续注册期间,须出具延续注册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原始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地  址:霞浦县三河路供电大楼二层西侧;
电  话:13328955955;
联系人: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天安集团5楼  
邮编: 352100 ;     电话:0593-2971077 
传真:0593-2971055 ;联系人: 小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霞浦县农村社会服务联动中心  
帐    号:9060 4100 1001 0000 1488 11   
注明用途:霞浦小沙工业集中点二期路网道路工程——松山路、长青路投标保证金
(如用途太长可简写成:“小沙二期路网松山、长青路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霞浦县九大馆      电       话:0593-8883757

报名期限: 2014/7/162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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