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道路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4/7/16 发 布 站:阿勒泰地区 联 系 人:陈艳青 联系电话:0906-6265000 工程地址:青河县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 建设单位: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范围:施工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900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4/7/16 报名截止日期:2014-07-20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河县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青发改批[2014]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青河县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青河县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 2.3 建筑规模:河滨路、胡尔曼别克路路面硬化、绿化等 2.4 工程投资额:总投资900万元 2.5 计划工期:88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设定投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报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07月16日至2014年07月20日1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07月21日至 2014 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 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正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3区70栋 邮 编:836500 联 系 人:陈艳青 电 话:0906-6265000 传 真:0906-6265016 电子邮件:7034950@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农行阿勒泰市支行 账 号:150801040001587 2014年 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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