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莆立信招[2014]05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LNG秀屿港区道路排水及防护工程已由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通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通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工程建设规模: 约142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中的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莆田市展服务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信息。
5、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6、公告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1日。公告期间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报名,投标申请人直接到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和莆田市秀屿发展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有关资料。
7、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8、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见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4日 9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通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立信工程招投标事务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传真:13305943679 电话/传真: 0594-22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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