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SYQ201401316 工程名称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7月1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7月24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已经宿豫发改〔201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南部; 1.2工程规模:项目全长约22.4公里,其中本次招标标段全长4.6km,起始桩号K00+000-K4+637.547,其中包含4公里12m宽道路和0.6公里16-22米宽道路,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1.5总 投 资:约2400万元;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工程价款的80%,余款扣除5%的质量保修金于验收合格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二年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凭证后甲方方可支付。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包含路面基层、沥青下面层、沥青上面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总工(必须设置):具有公路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4.3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4.8投标人须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等要求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件)规定。 4.4.9投标人必须自有拌合楼和摊铺设备,且在宿迁市区范围内使用,并提供购买该设备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该证明材料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情况进场现场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4.4.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11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 7 月 18 日8时30分至2014年 7 月 24 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等资料;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费用:4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凡属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5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29 日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康庭名苑32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成恩 联系人:吴绍渝 电话:13951392720 电话:0527-84508185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联系人 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已经宿豫发改〔201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南部; 1.2工程规模:项目全长约22.4公里,其中本次招标标段全长4.6km,起始桩号K00+000-K4+637.547,其中包含4公里12m宽道路和0.6公里16-22米宽道路,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1.5总 投 资:约2400万元;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验收合格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50%,验收合格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一年时付至工程价款的80%,余款扣除5%的质量保修金于验收合格并经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对应日满二年付清。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返还(无息);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违约金;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凭证后甲方方可支付。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豫区古黄河-运河风光带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道路工程(宿仰线)A3标段,包含路面基层、沥青下面层、沥青上面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总工(必须设置):具有公路工程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部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 4.3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履约信誉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7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4.8投标人须在工程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或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等要求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文件)规定。 4.4.9投标人必须自有拌合楼和摊铺设备,且在宿迁市区范围内使用,并提供购买该设备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核,未提供该证明材料原件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组织专业人员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情况进场现场考察,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的资格,招标人将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报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予以通报。 4.4.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11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 7 月 18 日8时30分至2014年 7 月 24 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豫区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uyuztb.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等资料;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费用:4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4投标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凡属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5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29 日9:0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宿豫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康庭名苑32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成恩 联系人:吴绍渝 电话:13951392720 电话:0527-84508185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