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李沧区大枣园片区十二号线东段(规划五号线-文昌路)市政配套工程-路灯工程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13141407 2、项目名称:李沧区大枣园片区十二号线东段(规划五号线-文昌路)市政配套工程-路灯工程 3、项目内容:李沧区大枣园片区十二号线东段(规划五号线-文昌路)市政配套工程-路灯工程 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投标人具有青岛供电公司准许入网作业许可证书; 5.3、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4、投标人具有所投灯具、灯杆、电缆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证明及检验报告证明; 5.5、投标人具有2011年以来在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同类项目业绩,并出具相应工程竣工移交证明。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4年7月19日起至2014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4年7月28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4年8月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62号 联 系 人:徐主任 电 话:0532-87614748 电子邮件:lcjgjjhk@163.com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E---mail: kingzuoyou@163.com 电 话: 0532-85786283 传 真:0532-8061508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联 系 人: 左景元 陈倩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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