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284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谷山庭院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谷山庭院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长先发改函[2014]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先导公共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谷山庭院市政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先导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观山岭片区,共包括三条城市支路:其中支路九北起岳华路,南至北津城路,总长307.594m;支路五西起支路九,东至支路六,总长465.375m;丰泰家园配套道路西起支路四,东至银杉路,总长264.613m;三条道路的路幅宽均为18m,设计车速30km/h。 2.4 工程造价:约14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丰泰家园道路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竣工); 2.7 保修要求:保修三年,并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质量要求:合格(感观质量达到《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直接投资项目工程品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长先管发【2014】12号文件中规定的优良工程等级); 2.9 招标范围:包括谷山庭院市政配套道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土方回填、排水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5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并由投标人提供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6、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50万元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3.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市政公用工程等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8、拟任施工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3.9、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岗位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持有2002年-2009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1年11月1日起作废,持有2010年的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1日起作废); 3.10、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12、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12月份至2014年5月份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4、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具有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长沙市入长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谷山庭院道路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谷山庭院道路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4年7月18日起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 6.2 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日在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sggzy.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excel格式)及其相关资料。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7月2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6.5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长沙市大河西先导区》www.csxdq.gov.cn。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本项目将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中标候选人公示制度的通知》〔长住建发【2014】64号文〕的规定对中标候选人主要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 |
报名期限: | 2014/7/18至 2014/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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