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RGS20140709377 工程名称如皋市经济开发区净土路、南洋路、野林园区南北路、磨桥路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7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7月29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净土路、南洋路、野林园区南北路、 磨桥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如皋市 如皋新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的 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净土路、南洋路、野林园区南北路、磨桥路道路工程 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本项目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制定,招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2、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⑵项目规模:总长度约4550m,总投资约137.5万元; ⑶工期要求: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14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14年9月18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 4 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规模及内容最高限价(元/平米) 1标段净土路长2000米,宽3.5米,水泥混凝土厚15cm,约52.5万68 2标段南洋路长800米,宽5.5米,水泥混凝土厚18cm,约38万82 3标段 野林园区南北路长700米,宽3.5米,水泥混凝土厚15cm,约28万73 4标段磨桥路长:1050米,宽3.5米,水泥混凝土厚15cm,约19万77
⑹招标范围: 见上表 ⑺工程技术标准及要求:1、路基整理;2、10cm碎砖泥灰压实;3、浇灌水泥砼路面,水泥标号42.5级,砼标号为C30,抗折强度不低于4.0Mpa,按技术要求设伸缩缝,路面刻纹。泥灰碎石配合比为石灰:碎石:土=1:3:6。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江苏省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水利水电、市政、公路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⑶其他: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应与投标人签订有效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执行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5、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 申请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⑸ 资格审查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⑹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的在建工程; ⑺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⑻ 投标企业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 ⑼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⑽ 申请人已完成CA证书和电子签章锁在南通地区的网上注册,且已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诚信信息数据库的网上审核(审核通过标准执行http://www.rgggzy.cn/rgweb/infodetail/?infoid=91ce34d1-75d8-41f2-9817-de82e4e09615&categoryNum=008)。 ⑾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次低价法。 本工程按照一到四标的顺序开标,每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以上四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以中取一个标段,已中标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标段的开标除非下一标段投标单位少于5家。 7、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2014 年 7 月 22 日至2014年 7 月 29 日。 8、疑问、修改、补充的提出与获取: ⑴提出方式: 将疑问电子档(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不标注单位名称,仅标注疑问项目名称)发送至rgztb@126.com电子邮箱,未疑问的视同认可。 ⑵提出截止时间: 2014 年 7月 25 日 9:00时前提交; ⑶获取方式:通过“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澄清答疑”栏目自行下载; ⑷获取时间: 2014年 7 月 25日15:00时后获取; 9、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 ⑴形式:由企业基本帐户出具的银行汇票 ⑵缴纳户名: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⑶开户行:建行如皋支行营业部 ⑷账号:32001647236052513300 ⑸金额:壹万元/单位。 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⑵递交地点: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三楼南通皋审服务窗口(C区电梯3楼出口处) 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29 日 9:00 时。 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各投标申请人应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 12、本项目资料费 200 元/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南通皋审”窗口缴纳(如皋市民服务中心C区电梯三楼出口处)。 13、其他:投标报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 14、本招标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