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路(汕头路至三亚路)两侧增加慢车道、人行道 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合肥路(汕头路至三亚路)两侧增加慢车道、人行道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汕头路至三亚路两侧; 2. 工程规模:约800万元; 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 质量要求:合格; 5. 付款方式:按4:3:3比例分三年无息付款。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范围: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 拟派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的。 (3)拟派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 企业须具备《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经淮安市工程造价处备案的《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提供原件) 8. 应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或淮安市及其下辖各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和拟派建造师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9、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潜在中标候选人承诺中标后(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七天内)缴纳中标价的10%资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及中标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招标人账户,凭缴纳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未按时缴纳,将取消该潜在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录入(不再需要携带原件到现场核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连接企业诚信库):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的《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如未录入或未及时更新导致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均不予认可。其他资格审查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原件现场核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网上资格审查中,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不予承认。 六、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七、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投标法。 八、请投标人于2014年7 月22日至2014年8月 11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人民币505元、售后不退);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8 月 12日上午 9 时00分,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招标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蔡处长 电话:137703594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贵霞 联系电话:0517—83721960 十一、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招投标网。 十二、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4年 7月22日至2014年8月11日
招标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
招标联系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管委会分管领导:
招标办审核备案: 经办人: 分管领导: 行政监察:
2014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