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505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通廊西侧路(新兴路-景兴路)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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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通廊西侧路(新兴路-景兴路)工程(项目名称)?xml:namespace>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廊西侧路(新兴路-景兴路)(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管(2014)115号 。项目业主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北起新兴路,南至景兴路,呈南北走向。 (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1594米,道路红线宽24米,其中机非混行车道15米,两侧各2.5米绿化带,2米人行道,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分别跨越民生圩南匡河(拟设1孔10米小桥)、常兴路南侧无名河(拟设1孔10米小桥)、长洪河(拟设3孔10米小桥)、桥梁总长50米。总投资约3300万。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的所示内容。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 8月至2015年 3月;总工期:21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奖项要求:无 (6)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企业正式人员;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①“近三年”是指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往前推算三年内已完成项目,并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②“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中标通知书上所示价格)超过18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工程。③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项目负责人,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为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经业主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备案材料。中标通知书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确认证明。) (9)其他: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不得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 月15 日9: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新开北路宏兴路南),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4年7 月23 日到2014年8 月15 日9:30止。 7、其他事项:本工程要求诚信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提交形式:银行汇票)投标单位?xml:namespace> 8、评标办法 1)开标现场,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全部到场参与评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及身份核验阶段,上述任何一人不能到开标室内现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商务标开标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离场或无故不在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继续参与竞标。 3)授权委托人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一、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CA锁至投标现场解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的管理,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全程参与开标。如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投标人未能到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及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当场退还,不予接收。 二、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商务标评审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2)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3)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4)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5)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接近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接近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6)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招标。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原件以及安全考核B证必须保留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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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23至 2014/8/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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