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中兴路(畸山-大岙工业园区)给水干管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4GCSG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口镇中兴路(畸山-大岙工业园区)给水干管工程 已由 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12〕14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 溪口镇中兴路 。
规 模: 铺设管径为DN50~DN600给水管网总长约2180m 。
项目总投资 : 2950 万元 。
招标控制价 : 3853379 元 。
计 划 工 期: 180日历天 。
招 标 范 围: 施工图桩号0+000~2+180范围内管道工程、道路修复、种植土恢复、挡墙修复等。
标 段 划 分: 1个 。
质 量 要 求: 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为《2014年度奉化市政府投资中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库》 市政 专业类别的施工企业并未被清出该名录库。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其中项目经理和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项目专职安全员: 1 名。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工程建设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奉政发[2011]201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
3.3 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月 24 日9:00时至 2014 年 7 月30日 16: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持奉化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交易员证(与购买人一致)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 柒 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
收 款 人: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溪口分行
银行账号:3310 1995 3400 5050 4401。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30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应当为投标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0574-888739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4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溪口镇奉通北路8号 地 址: 奉化市桥西岸路154号
邮 编: 315502 邮 编: 315500
联 系 人: 吕润立 联 系 人: 殷云云
电 话: 0574-59553910 电 话: 0574-88500668
传 真: / 传 真: 0574-885006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0448835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