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蓝图ZB2014004号 开标时间:2014-08-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七峰叠翠栈桥景观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4]基字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沙县水南 ;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栈桥一座,由引桥41.2 m、主桥959.7 m组成,桥梁总宽3.6m、6.0m两种,为人行栈桥,桥面用防腐木板铺装,仿木栏杆,桥梁与各观景广场用梯道连接。桥型布置采用20m(21.3m)预应力砼空心板,沿线设景点节点三处:索桥桥头景观节点面积7100平方米、观景休闲广场1500平方米、东大桥桥头景观节点面积2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栈桥工程、强弱电工程(不含灯杆、灯具)、景观工程(不含苗木)等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补充通知(如有)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要求栈桥主体工程(含栏杆、防腐木铺装)必须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并满足通行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2.代建单位: / ; 2.6.3.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省外入闽企业须在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根据沙检会字【2012】2号文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于截标前持单位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到各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并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招标公告第7款)。无告知函或近二年内有行贿记录的不能参加招标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4]2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签署《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详附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由代理机构三日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 8 月7日 17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沙县七峰叠翠栈桥景观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8月 8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详细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当持相应证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人员身份不得重复),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市政工程管理处 ; 地址: 沙县建设大厦八楼 ,邮编: 365500 ; 电话: 0598-5063988 ; 联系人: 罗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 ,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5065058 , 传真: 0598-5062181 ; 项目负责人: 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 账户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409 158 434 721 。 交易中心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 联系电话: 0598-5845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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