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604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3】22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现对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英瑞杰莱晌金属项目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何工 联系电话:020-39053039项目管理单位: 广州南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 020-62309820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区工 联系电话: 020-85530826-617/136789511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905369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全长6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1)项目编号:JG2014-09622)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东起黄阁东路,西至莲溪大道,全长620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电力管廊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3)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1051705.78万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4年7月25日00时00分至2014年8月14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7月25日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4年8月14日10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8月15日10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上的投标报价为准。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5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39053698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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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25至 2014/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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