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4)建融招字第18号 开标时间:2014-08-1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2014)建融招字第1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长乐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水鸟监测站工程(二期)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4]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乐市潭头镇克凤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967万元,栈道1152.55米,总铺装面积约3000m2,栈道宽度2.5米,桩基采用锚杆静压桩;观鸟屋面积69.6m2,经长乐市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为831714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园林景观工程,本工程由巡护道,1个水鸟勘测站,3个小广场平台,3个休闲廊架组成。其中:1、巡护步道长1150米,宽25米;2、水鸟监测站为仿木构筑的单层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0㎡;3、小广场Ⅰ长15.5m,宽8m,小广场Ⅱ椭圆形,面积约为113㎡,小广场Ⅲ圆形,半径为4.0㎡;4、休闲廊架3个,长度分别为1个10m,2个10.2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广州市科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且投标人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榕园[2014]257号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25日至2014 年 7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详细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元整(¥166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19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到场(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闽江口湿地公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三峰西路323号 邮编:350200; 电话: 13489014169 ;传真: 0591- 28923297 ; 联系人: 孙志同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号综合楼2楼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0591-83722878 联系人:王工、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17 1070 5251 9093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步道及水鸟检测站工程(二期)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91-28813893)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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