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682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3]35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现对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020-3905337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富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13430347303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 位于广州市南沙明珠湾区蕉门河口片区坦尾村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沙明珠湾区蕉门河口片区坦尾村。工程位于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以东,蕉西路以西,凤桥东路(凤桥东路)以南合围围成的区域。南侧是蕉门水道,北侧是广州外国语学校南沙校区,西侧是南沙体育中心,东侧有蕉门河排涝站公园。设计道路范围内没有现状雨、污水管道。周边配套道路,凤凰大道、蕉西路与凤桥东路有已建雨、污水管道。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报批手续等内容。 主要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包括5条市政道路,总长约2.296km。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道路照明、绿化景观、电力管廊、交通、水土保持等工程。 本项目共包括5条道路,建设规模分别如下: 1、 规划纵一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南起蕉西路,北至凤桥东路,全长412.874m,规划红线宽度20m;含D600~D800排水管。 2、规划纵二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南起蕉西路,北至凤桥东路,全长400.606m,规划红线宽度40m;含D600~D800排水管。 3、 规划纵三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南起蕉西路,北至凤桥东路,全长557.224m,规划红线宽度20m;含D600~D2000排水管。 4、规划横一路:西起规划纵一路,东至蕉西路,全长744.646m,其中西段(规划纵二路以西)规划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2m;中段、东段(规划纵二路以东)为城市次干路,中段红线宽度32m,东段红线宽度52m;含D600~D1400排水管。 5、规划横二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规划纵三路,东至蕉西路,全长180.411m,规划红线宽度20m;含D2000排水管。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招标控制价: 约14000 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4 年7 月 26 日 至 2014 年 7 月 3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4 年7 月 3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4 年8 月 6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5:30 。(星期六、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贰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①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7、投标人自 2011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且含有排水管道直径1.2m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③对于复杂和大型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1、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三(适用于属于复杂和大型工程项目选择择优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择优综合得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正式投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正式投标候选人的排序。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备注“须提交书面资料”外(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53375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村麒天街13、15号黄梅路412、414号 |
报名期限: | 2014/7/26至 2014/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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