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沂水县林业局的委托,就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名称、编号 1.1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2招标人:沂水县林业局 联系人:李站长 电话:0539-2266730 1.3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295390123; 1.4项目名称: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项目 1.5项目编号:SDZPZB(YS)—2014-060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沂水县诸葛镇、沙沟镇、马站镇、杨庄镇、富官庄镇、黄山铺镇等乡镇,规划区域面积6010亩,本次招标6010亩。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有关工程验收的合格等级。 2.4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承包方式:总承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资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日程安排: 4.1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地点: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4.2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现场,具体标段位置与招标单位联系)。 4.3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开标,地点: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4.4资格预审及投标报名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税务登记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7)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8)项目经理(园林专业)资格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9)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如有犯罪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前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人民币各伍仟元整(5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8月18日9点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2014年沂水县生态造林工程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4.6招标资料费每个标段300.00元,现金支付,过时不予受理,招标资料售出不退。 5.其他:详细内容请见招标文件。
2014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