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文件下载 仙游县八二五北路道路路灯工程(学府路至清源路)答疑
项目编号: 闽京闽【2014】莆招066号
1、招标条件 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仙游县八二五北路道路路灯工程(学府路至清源路)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仙游县 项目投资总额:76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期:30天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莆田市市内注册登记,资质属地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市政公用或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等),并同时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www.xianyou.gov.cn/xyztb/index.htm)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审核后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 可不署名于2014年7月29日 17:00 时前登录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14年7月30日 17:00 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及答疑内容。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仙发[2013]36号文规定报备。已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报备的企业无需交纳,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3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1日9时30 分。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1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仙游县鲤北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13515923225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15505942351 2014年7月25日 [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