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731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吉林 |
工程名称: |
吉林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兴隆泉干沟南侧景观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GS20140728-093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兴隆泉干沟南侧景观桥工程项目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兴隆泉干沟南侧景观桥工程 2.2工程概况:拟建桥梁全长 2.3招标范围:景观桥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建设地点:长春市东北部,伊通河下游,丙三街以东,丙十一街以西,丙十六路以南,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北部。 2.6计划工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2007〕17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4〕6号) 。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到2014年8月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5.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955号 联 系 人: 赵乐 联系电话:13604311390 |
报名期限: | 2014/7/28至 20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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