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城外环连接线十里铺至清华路口段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城外环连接线十里铺至清华路口段工程已由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婺发改字[201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婺源县交通局,项目代建单位为上饶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次婺源县城外环连接线十里铺至清华路口段工程的建设地点:路线起点在蚺城街道办事处东岭坞村十里铺村接国道G237,终点位于蚺城街道办事处香田村武口村接省道起点。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长约2.35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3m。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5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亮化、排水及绿化工程。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按照《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截止至2014年7月25日24:00时,申请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完成备案登记。凡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登记的从业单位,招标人不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
按照《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本次招标申请投标企业信用等级须达到A级及以上,申请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以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
3.1.1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壹级公路工程专业。
3.1.2申请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承担过一级公路及以上工程且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申请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完成备案登记。业绩查询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登记为准。
3.1.3其他要求
法定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并经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度正常缴费)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件)、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属无效或伪造,将取消投标资格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申请人于2014年 7 月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派本项目的具有壹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必须具备公路专业)、五大员证书原件、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承担过的公路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提供法定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并经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度正常缴费)证明材料和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一套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缴费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公章在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到上饶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婺源县城外环连接线十里铺至清华路口段工程代建项目部(联系人:叶经理;联系电话:152 7037 0979)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未签订承诺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15 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婺源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京宝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丰溪路118号
联 系 人:叶经理
电 话:15270370979
招标代理: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婺源县书乡路中段18-2号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13970383708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婺源县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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