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武船鸿路大悟基地厂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项目业主为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湖北武船鸿路大悟基地厂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道路面积38000㎡,总投资约16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大悟县开发区 ;
2.3,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 10 月,工期 7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5 招标范围为湖北武船鸿路大悟基地厂区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图纸设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内具有施工沥青道路工程业绩3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政府主管部门的限制投标期内。
3.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类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4年 7 月29 日至2014年 8月 4 日,每日上午 8:30 至12:00,下午 15:00 至 18:00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相关证明材料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缴纳社保登记人员名册证明、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网员证(无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员证的单位须带全公司相关资料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核合格后,凭报名登记表到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大悟县前进大道)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2014年 8 月 5 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 1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分理处
开户名称: 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0920 0060 090
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大悟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并携带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送至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股核实、业务股登记。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_2014 年 8 月 20 日上午9 时 3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悟县兴华路9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武船鸿路重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大悟经济开发区 地 址: 大悟县前进大道
邮 编: 432800 邮 编: 432800
联 系 人: 骆果 联 系 人: 刘江龙
电 话: 18602712922 电 话: 0712-7215571
传 真: 传 真: 0712-721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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