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 14GC06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浦幸福苑小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1]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石浦幸福苑住宅小区二期景观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 建设规模:石浦镇幸福苑住宅小区二期绿化面积约15000平方米,铺装面积约870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铺装、绿化等附属工程 质量要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接的施工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象资交管办[2012]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若干规定》或《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的规定且无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施工项目的除外】; 3.3要求安全员 1 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 陆万 元整。【如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以“关于印发《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执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帐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企业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出。 4.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帐时间和到帐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4年 7月 28 日——2014年 7 月 31 日16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交易证、交易员证;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说明: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 6.1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资格审查合格的2013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4】21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8;7≤先进集体数≤14家的,n=6;先进集体数≤6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3家且≤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阳路与莱薰路交叉口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联系人:张余亚 联系人(交易员):胡盈盈 电 话:65767863 电 话:0574-6577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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