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17570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烟竹路(一期)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烟竹路(一期)新建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4]1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BT融资,招标人为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烟竹路(一期)新建工程施工 二、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 三、项目概况:烟竹路(一期)新建工程成南北走向,南起华强配套区规划四路(K1+083.984),北至云峰大道(K1+866.738)。全长约780米,其中道路路幅(云峰大道至田园路段)宽16米、(田园路至华强配套区规划四路段)宽2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约3503.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为2527.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景观工程、附属工程等。 四、质量要求:要求投标人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五、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投融资(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用等)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的施工。 六、工期要求:8个月。 七、BT条件1.计价依据:建安工程费按湘建价[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套用《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等相关消耗量标准。 2.优惠率:建安工程费优惠率≥5%方为有效报价。 3.财务费用计算:前期费用以到账日起按银行同期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计息;工程建安费按银行同期贷款1年期基准利率计息;回购期利息计算:将工程建安费、前期费用及其结算利息计入回购总价,以回购总价为基数计息,其标准按银行同期1年期贷款1年期基准利率上浮2%计算。 4.项目回购:项目回购期定为四年(第一次回购,自通车之日起3个月内),各年度回购比例为30%:30%:20%:20%。 5.前期费用:烟竹路(一期)新建工程1000万元。 八、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需承担项目投资总费用,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将项目前期费用支付到招标人账户,此款交纳后招标人才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逾期未交,则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九、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岗位证书。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任职其他在建项目。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湖南省外的建筑业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及《外地进株洲云龙示范区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备案登记表》(或《外地进株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登记表》);株洲市的埠外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株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登记表》或《外地进株洲云龙示范区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备案登记表》。 5.(1)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向招标人账户交纳工程项目信誉保证金,逾期未交,视同放弃投标; (2)本招标工程的信誉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整。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项目信誉保证金(开户行:浦发银行株洲分行,开户名: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号:57010155100000255),在报名时经提交由招标人开具的收款凭证。未中标单位的项目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单位不但要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还需负责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其所交项目信誉保证金则转为项目前期费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由最多不超过2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但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投融资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由联合体中的施工企业提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的相关规定要求。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报名代表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并携带下述有效资料的原件及三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单位提供),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⑤入株或入云龙登记手续(仅省外和株洲埠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⑥施工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⑦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⑧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⑨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 ⑩项目信誉保证金收款收据。 十、入围方式:按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确定入围单位;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云龙政务网上发布。 十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29日、30日、31日、8月1日上午9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 十三、报名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发展中心202室(云龙大道88号,红旗路与红港路交汇处往云龙大道方向六公里处)。 十四、招 标 人:株洲市华强云峰湖片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郭建辉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呙于旭 电话:0731-84169659 十五、监管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28689749) |
报名期限: | 2014/7/29至 201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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