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补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淮财代[2014]24号 1、淮安区城河街道路景观工程经淮文旅公司[2014]23号文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楚州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区城河街 (2)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道路全长759.26m,宽17m;排水、绿化、路灯等工程; (3)合同估算价:约1420万元 (4)招标范围:道路及景观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7月~2014年10月;工期(9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工程付款方式:付款比例2:2:3:3,工程竣工后四年内付清全部工程款,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付至合同价20%的工程款; 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40%及欠款利息,利率按月息1%计算;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70%及欠款利息,利率按月息1%计算。 第四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6个月内,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5%及欠款利息,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招标人承诺投标人可参与淮安区公开出让地块的竞买,投标人摘牌成功后,投标人有权以招标人拖欠的工程款冲抵投标人应支付的竞拍后土地出让金,招标人负责协调到位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每个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2年度或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年检有效);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并提供2013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有效期内);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市场准入:企业具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建造师《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3)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开标现场必须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 (14)本工程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报价最低的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评标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误差正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价者优先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8、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等费用采用网银支付(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注: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9、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可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数据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而无需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评标时,投标人在数据库中录入但未经公示的信息将不予认可。投标人也可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未录入数据库的原件资料应当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10、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5 元。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注: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年检有效),具体办理事宜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资格入围审查、招标文件答疑,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合同签订、资料备案、纠纷处理等。办理交易员的相关要求详见淮安区招投标网(http://www.czztb.gov.cn)。 1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2、其它说明: (1)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6 日9:00(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2)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 7 月 2 日至2014年 8 月 5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不含节假日) 13、建设单位联系人:谢鸿彬 联系电话:13511530399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38# 联系人: 郦怀文 电 话 : 0517- 85983788 传 真 : 0517- 85980788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092号(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