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福建福州市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景观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218558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景观工程(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4]招字第A-060-1号
开标时间:2014-08-2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重新发布)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4]招字第A-06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景观工程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连发改基建[201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敖江路以东、新东阳食品厂以北(按规划要求实施);
2.2.工程建设规模: 造价约300万元(不包含塑胶跑道和人工草坪等部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景观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及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①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7.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7 月 31日至 2014 年 8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清单、控制价、光盘),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 8 月 20 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8 月 20 日9时30分,
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应当持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职称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资料购买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
地址: 连江县 ;邮编: 350503 ;
电话:0591-26153031;联系人: 罗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7850812;联系人:王工、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账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004 9520 0980 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连江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景观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
备注:已购买的投标人可持购买凭证在本项目重新公告期间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层)更换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和新的购买凭证,原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图纸等资料继续有效。如不愿重新参加投标者,可持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及已领取的资料于2014年7 月 31日至 2014 年 8月 6日到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逾期售后不退。

报名期限: 2014/7/3120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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