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福建广厦(施)招【2014】025号 开标时间:2014-08-1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口新兴产业园纵向主干道道路工程(吉口采育场段),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投资[2010]1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吉口新兴产业园;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全长约0.408千米,路面宽度为15米,双向4车道,预算总造价约700万元(以招标人提供的经三明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福建省注册登记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和合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度资质检查为绿色通道的企业需提供资质检查审批审理情况表(审批状态表)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附在资格标中。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7.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7月30日至2014 年8月5日,每天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资料下载: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报名费303元/次),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注: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请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业时间:2014年8月12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吉口新兴产业园纵向主干道道路工程(吉口采育场段)投标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965312309、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mggzy.com)上发布。 9.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不能在公示期间提供相关原件进行信息核验,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东新四路中银大厦10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0598-8250519; 联系人: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 邮编:366000 ; 电话:0598-3819988、3819192; 传真:0598-3819192; 联系人:小刘、曾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账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598-895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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