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桥北新区北环路一期绿化工程, 新区主干路、绿荫环路绿化工程已由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2013)167号, 宁发改投(2013)2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8583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县桥北新区新区主干路、绿荫环路、北环路一期绿化工程.其中北环路一期绿化面积50440平方米,新区主干路绿化面积56000万平方米,绿荫环路绿化面积72000平方米。绿化总面积178440平方米,总投资858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桥北新区, 天津市宁河县桥北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河县桥北新区新区主干路、绿荫环路、北环路一期绿化工程.其中北环路一期绿化面积50440平方米,新区主干路绿化面积56000万平方米,绿荫环路绿化面积72000平方米。绿化总面积178440平方米,总投资8583万元。内容包括:平整场地、回填种植土、堆地形、绿化种植、绿化给排水及土壤排盐等工程。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 工期要求:2014年09月06日 至 2015年07月14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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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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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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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8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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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8月05日至2014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72-74号云翔大厦10层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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