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编号:SCHS2014AF01 一、 发包条件 发包项目遂昌县湖山乡旅游特扶项目工程-台湾岛观景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代理本工程的发包事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项目概况:遂昌县旅游特扶项目工程位于遂昌县湖山乡区域内;工程主要内容为台湾岛观景台的建设。 发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应详见工程预算书)。 特别说明:因该项目是湖山乡特扶项目的子项目,子项目验收后预付工程款60%,需全部项目完成后拨款90%。 三、发包预算价、下浮率、发包价(即为承包合同价)、工期、质量要求 发包预算价为:23.1791万元; 下浮率:8.1%; 发包价:21.3016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 格。 四、拟承包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 企业总公司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②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不得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要求拟承包人是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房建市政 B 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拟承包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见丽建发[2005]135号关于印发《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家公司注册或登记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承包。 5、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拟承包保证金 1、缴纳额度:肆仟元整。 2、提交方式:开标前以现金形式交纳至湖山乡人民政府财务,并索要投标保证金往来款票据。 3、拟承包人未按要求缴纳所造成的损失,由拟承包人自负。 六、履约保证金 施工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 其中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未履行工期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的,则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 七、结算方式: 具体见发包文件。 八、工程质量保修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 5 %。 九、善意提醒: 1、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承包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2、农民工工资支付违约保障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3、本工程采用现场抽签法确定承包人。 十、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8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发包会议时间(拟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拟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涛 联 系 人:包决民 电 话:649151 电 话:0578-8130228(684232) 地 址:湖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遂昌县妙高镇君子路202号 遂昌县湖山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