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招标单位名称 | 铅山县伦潭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 |
招标工程项目 | 铅山县龙角湖道路改造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铅发改投字[2014]51号 |
项目总投资 | 57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502万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招标工程概况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铅山县河口镇 |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 建筑面积 | / | 层次 | / | 结构 | 市政道路工程 |
招标范围:铅山县龙角湖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所注明的项目。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铅山县龙角湖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所注明的项目。 |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企业资质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资质等级 | 叁级及叁级以上 |
注册建造师类别 | 市政工程 | 资格等级 | 二级及二级以上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近36个月(不含开标本月度)内投标申请人施工过5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两种(含两种)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施工许可证,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单位介绍信 |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
投标(报名)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打入诚信质量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至共管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申请资格),共管账户名称: 铅山县伦潭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开户账号:1512216029026460868;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铅山县支行,中标后,按工程进度返还; 2、本工程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付款方式具体在施工合同书中约定; 3、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注册建造师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五大员 |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书 |
其他要求 | 1、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证明材料。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3、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 |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4年 7 月 30日 | 报名期限 | 7个有效工作日 |
报名时间 | 2014年7月 31日至2014年8月8日 | 联系人 | 张先生 祝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79307112 13507030610 |
报名地点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