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NLS140208-01SG 标段编号: NLS140208-01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开发区123省道绿化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改审[2014]19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6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抽签法。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开发区123省道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43号路-柘塘中学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8.68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乌山集镇-柘塘中学段,绿化面积约11100m2;43号路-乌山集镇段,绿化面积约18500m2。图纸及清单范围内。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9600 m2;造价:208.68 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标书。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4年7月30日至 2014年8月6日止,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溧水县后巷1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信用管理手册(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三、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且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从事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资历证明原件(该证明必须由职称评审所在地职称评审部门所出)并放入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1年(2013年8月-2014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非溧水区企业需到溧水区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由原发证机关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公证件无效)。 六、评标细则: 在投标申请人中抽取前六名进行资格审查,如到场的投标申请人不足6家,应当全部进行摇号排序。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PingShenFangFa 八、其他: 1、投标保证金(1)交纳方式: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网银)。(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县招标办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职称(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内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外地企业须携带《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时以现金、银行本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完成合同工程量50%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7、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由于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已废止,所以本标段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也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执行。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7/30 8:30到 2014/8/6 16: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招标人邮编: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代理机构传真:83278558 招标人联系人:虞工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宏军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12939977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52049414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1、68505863;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