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GC2014-111 1.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杨舍镇)朝东圩港、晨丰公路绿地养护工程已经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业务的投标。 2. 工程概况: 朝东圩港(长兴路—南新桥)、晨丰公路(杨新路—木排港)绿化养护。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项目包工包料 ,计划工期:2周年 3.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报名时带来备查):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办公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 (2) 拟选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工程师职称三年以上或助理工程师职称八年以上的资历,同时有养老保险证明其工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企业必须提供近三年承担过的10万平方米以上绿地专业养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 (3) 企业业绩、信誉:企业信誉良好,报名时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相关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专用设施(如车辆、喷药机、汽油泵等)证明材料; (5) 其他条件:外省市的投标报名单位还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介绍信。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时,由招标人在满足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签9家入围投标企业;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 5. 报名开始日期:2014年8月1日 报名截止日期 :2014年8月4日 上午起止时间: 8:30 ~11:30 下午起止时间: 13:00~ 17:00 本工程报名地点张家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开发区综合服务楼东附楼203室)。 联系人:曾亚香 联系电话:0512-58111925 传真:0512-58111925 邮编:215600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8月1日至 2014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