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云和县浮云溪南岸道路与绿化工程(红光路-县消防大队段)-道路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云发改投【2014】226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云和县浮云溪南岸南门桥至城西桥
(2)建筑规模: 室外道路、绿化、排水工程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3756948元(其中暂列金额200000元和材料暂估价675774元不作下浮)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 B 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4年8月1日起在云和县招标投标网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王伟健 联系电话: 0578-5115920
2、网上下载:2014年8月1日起在云和县招标投标网(http://www.yhztb.com/{C}<!--[if !supportNestedAnchors]-->{C}<!--[endif]-->)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符合云政办发【2013】14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除外);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不接受2012年8月22日以来在检察机关有行贿记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参加。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 120 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云和县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七、联系方式
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健敏 联系人:王伟健
电话: 687089 电 话: 0578-5115920
建设单位(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见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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